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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学院2011级学生申报小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2-05-31浏览次数:1183

西华学院学生关于申报小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1级各位同学:
     以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倡和鼓励西华学院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科研氛围,学院启动2012年度小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与要求
    1、根据《西华大学西华学院学生科学研究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学院设置《科研实践》与《科研能力训练》课程,分别为3学分和2学分。《科研实践》3学分,学生须通过申报或参与学院小科研项目取得。
    2、小科研项目学分认定标准

计分项目
计分对象
学分
计分要求
立项分
仅限项目负责人1人
1
1、项目达到立项要求;
2、申报项目获批立项,通过最终结题;
3、未组织实施的不计学分。
项目研究分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3人)
2
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各分工环节(小科研项目的调研、实验研究、数据统计分析、撰写论文或调究报告等),未参加的不计学分。
结题答辩分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3人)
1
课程组全体人员参加并通过结题答辩,未参加的不计学分。

     二、管理与经费资助
     1、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基金资助西华学院学生自主选题,开展科研活动,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
     2、凡立项的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若单方面自行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自行终止研究者,学院有权撤销所立项目。
     3、为监督项目进展情况,西华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继续资助的项目。
     4、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基金对立项的项目每项提供500元的资助金。所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版面费、图书资料费等相关费用。项目批准立项时,拨付50%经费,中期检查评审不合格者,学院将追回所拨经费;项目结题时,拨付剩余50%经费。
     5、项目成果为项目研究者所有,但均须报送西华学院存档。凡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在出版和发表时均需注明“西华大学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时结题并将项目完成的情况上报西华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请与审批
    1、每个项目须有一名负责人,项目主要成员可由多人组成(参加者不得超过3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项目。
    2、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每年立项一次,凡未完成已承担的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不得申请或参加新的项目。
    3、申报材料和时间:申请者填写西华大学西华学院小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文档,于2012年7月1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西华学院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

小科研项目申请表.doc

小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小科研项目结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