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课程重修实施办法(试行)》(西华教字【2010】347号)文件精神,现将学生自愿申请重复学习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修考试(考查):重修学生原则上应参加“跟班学习”重修或“重修辅导班”重修。对于当前学期既无正常教学班且又未开设“重修辅导班”的课程,若学生要求重修的,可自愿申请自修,通过利用网络课堂、图书馆资源等手段,采取自修形式完成不合格课程(实践性环节课程除外)的重修,并报名参加重修课程的“自修考试(考查)”。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第七周星期三)上午8:00开始到2017年4月19日(第八周星期三)上午8:00结束。如学生外出实习等不在校的,则应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本人,过时不再办理自修考试增补报名。
3、报名具体方式: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填写《西华大学学生重修考试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该申请表由学院保存)。教学办公室在《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自愿申请重修考试报名原始数据表》中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4月20日(第八周星期四)上午12:00前通过OA交至教学管理科。 (注意提醒学生报名成功后向考试中心咨询考试时间)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
下表只允许增加本学期无正常教学班、无单独重修班的刷分理论性课程(刷分是指已学过的合格课程,还想再考高分者,按下列表中格式补齐信息并空置序号,课程性质必须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刷分”两个字),没按要求增加的数据将作为无效报名直接删除。请只报本学院的有效数据,其它数据请删除。 |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名称 | 行政班 | 年级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性质(刷分必填) | 开课学院 | 备注 |
3245 | 3120130806609 | 西华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西华(理)13-1 | 2013 | 106002259 | 电力系统自动化 | 2.5 |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
8468 | 3120150304108 | 西华学院 | 交通工程 | 西华(理)15-1 | 2015 | 150303349 | 交通工程专业导论 | 1.0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
8542 | 3120150307207 | 西华学院 | 工程造价 | 西华(文)15-1 | 2015 | 150601909 | 建筑结构A | 5.0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
8882 | 3120150802335 | 西华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西华(理)15-3 | 2015 | 151188099 | 艺术导论 | 1.0 | 艺术学院 | |||
8883 | 3120150802335 | 西华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西华(理)15-3 | 2015 | 151599019 | 体育-1 | 1.0 | 体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