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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华大学2020--2021学年 “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07浏览次数:243

各学院: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开展“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活动,并在第十四届“西华秋韵”文艺晚会进行表彰。现将2020--2021学年度“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华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个人及团队)。

二、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2、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艺术、创业就业、爱心公益、道德模范、自立自强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类别

1、学术研究之星:在专业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在学术研究上有所建树,承担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较多者,学科竞赛获奖者。

2、科技创新之星:有丰硕科技成果,获取科技专利、发明,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获奖者。  

3、文体艺术之星:文体艺术方面表现优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公益服务之星:组织实施各类公益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关注或表彰者。

5、创业就业之星:自主创业,经营效益好,社会影响较大,受到媒体广泛报道者优先。

6、道德模范之星:善良正直,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关爱他人,爱心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受到师生认可与好评,受到媒体关注者优先。

7、自立自强之星: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自己及家庭的贫困命运,学习刻苦,思想上进,在同学中产生正能量。

四、评选步骤及日程安排

1、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并根据评选条件,至少推荐1名(不超过3名)候选人,候选人需要填写《西华大学“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推荐表》并提交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于9月15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210办公室。同时OA至学工部宋洋老师,另报送一张电子档个人高清正面生活照,电子档材料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XX之星-学生姓名”。

2、9月20日,学校组织评审组评选出“西华之星·魅力学子”。

3、评选出的“西华之星·魅力学子”先进事迹将通过西华大学校级宣传平台进行展示,并在第十四届西华秋韵文艺晚会上对其进行表彰。

五、相关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西华之星·魅力学子”是树立典型,用先进典型事迹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宣传、组织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严格审核推荐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附件:西华大学“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推荐表

西华大学“西华之星•魅力学子”评选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