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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196

各学院: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也是第二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省安委办、司法厅、应急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增强我校学生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经研究决定组织学生参加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赛,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6日10时-2021年12月16日22时

二、参与对象:全校学生

三、活动形式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安办主办,司法厅、应急厅承办。活动采取网络答题的形式,通过关注“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进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奖问答”答题页面参与竞赛活动。

四、活动规则

1.每次答题将有10道题目,满分100分,错一题扣10分;

2.每次答题时间为300秒,超时将自动结束答题,并计算成绩;

3.满分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若回答错误,可返回重新答题(每个用户可多次答题但仅有一次抽奖机会)。

五、参与方式

(一)关注“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打开左下角“综合资讯”栏目,点击“新安法有奖问答”参与答题,或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我要参与新安法有奖问答”即可参与答题;

(二)关注“四川应急”新浪微博账号,打开指定微博即可参与答题。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家用应急包

二等奖: 950ML水基灭火器

三等奖:便携式应急包

七、领奖方式

领奖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5日9:00-18:00;

领奖说明:奖品均线上领取,中奖后将中奖码截图保存,添加兑奖人员微信柴枫桔(微信: 13008164767)处领取,凭抽奖时的微信号(需现场验证微信号)、中奖码和身份证领取奖品。(只能本人领取,不能代领)

八、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高度重视,将本次竞赛作为提高学生安全生产法治水平、增强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发动学生积极踊跃参与。

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各学院要紧紧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实际,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本次竞赛宣传推广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鼓励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展现我校学生依法护安的精神面貌和风采,并通过活动的参与,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丰富安全常识、强化安全素养,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持续推进,注重实效。各学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有效的学生活动,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