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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团委通知】关于组织参加 2022 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7-05浏览次数:269

各学院团委:

近日,收到了《共青团四川省委等14 部门关于开展2022 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22〕23 号)文件。为积极响应团省委号召,扎实做好青年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现就组织参加 2022 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简称“逐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四、活动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

五、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活动二维码见文后),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计划”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实习”专项,面向行政村募集并发布100 个“暑期乡村振兴专岗”实习岗位,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针对“省校战略合作”,联合省委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遵守用人地及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六、推进步骤

1.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各学院团委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2.岗位发布(6月)。各用人单位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要求,供学生选择。

3.人岗双选(6月至7月)。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4.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学院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培训。

5.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推进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资源解决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做好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践行“契约精神”,及时到岗,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实习实践岗位的要求和管理。

(二)强化宣传,做好保障。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实习生加强宣传;要做好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7147

联系邮箱:122823075@qq.com

  

校团委

2022年6月29日

  

“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