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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华大学关于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修订)》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210

各单位:

《西华大学关于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修订)》经20221011日学校人才培养专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华大学

2022年10月17日

  

西华大学关于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修订)

为加强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西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西华行字〔201717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 选课前准备工作

第一条 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制年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反复论证,并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后制定的,充分考虑了课程前后衔接的逻辑关系及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规律,是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学生一般应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顺序修读,提前修读可能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难,滞后修读可能影响学生按时毕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但在选课时一定要注意课程之间的先后逻辑关系。学生必须修读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后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查询→教学执行计划查看”查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条 认真了解课程开设情况

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学生数以及教学资源状况而安排的,是学生可选课程的基本依据,学生应该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选择本学期应该修读的课程。

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不同,课程安排也有所区别,同类或同名课程对于不同专业学生的要求不同,学时数及学分数也可能不同。即使学时数相同的同名课程,对于不同的专业其教学内容也有可能各有侧重。

课程代码是区分不同课程的唯一标识,学生选课时应注意选择修读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

全校开课情况通常在每学期第12周左右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布。

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全校课表查询”了解课程开设情况。

第三条 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

学生在选课前应检查本人学习进度,特别要检查是否有以往学期应修读而尚未修读的课程,或已修读尚未合格的课程。如有此类课程,应在选课时首先选择修读此类课程,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进程。

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顺利毕业,每学期选修的课程一般在24学分左右,原则上学生一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数最多不得高于36学分(含重修),最少不得低于14学分。

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了解本人学习进度。

第四条 了解任课教师、课程情况及专业推荐课表,拟订个人修读课程计划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了解课程及任课教师情况,在导师指导下拟订课程修读计划(课程、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学生应尽量按教务管理系统专业推荐课表选课,以避免课程冲突。

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查询-推荐课表打印”查询专业推荐课表。

第五条 仔细阅读选课通知,了解选课时间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

选课前一周,教务处向各学生学院、开课学院下发关于全校学生选课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选课通知,并将该通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全校学生推送。学生应提前熟知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课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 选课具体安排

选课分三轮进行,需完成相应学期所有首次选学课程和部分跟班重修课程的选课。所有课程不允许跨校区选课,所有首次选学课程均无法冲突选课。所有开放选课的课程限定容量,可选可退,先到先得。

1.第一轮选课 开放本专业课程选课。

2.第二轮选课 开放本专业课程选课、通识课程选课、跨专业年级课程选课、跟班重修课程选课。

本轮选课结束后,将停开未达开班条件的教学班,删除相应教学班选课记录。

3.第三轮选课 复查所选课程、改选停开课程、补选漏选课程、退选多选课程。

第七条 选课注意事项

1.选课结束后,所选课程不能更改。

2.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必须重修。不合格的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改选其它课程。

3.选课、听课、考试教学班应保持一致,否则无法获得成绩。

4.注意保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密码,并定期修改。选课完成后,务必退出教务管理系统。

5.选课具体安排以教务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选课期间,应及时关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相关信息;选课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咨询反馈。

第三章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西华大学关于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西华行字〔2017136号)同时废止。